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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洪斌做客“政风行风热线”

7月6日,咸宁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洪斌带领市局进出口税收科科长章光伟、所得税科科长程时川、征管科科长成忠兴、温泉城区办税服务厅主任何勇等来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通过电波与市民朋友在线交流,就市民所提出的问题现场答疑解惑。
访谈时间:2015-07-06 08:30:20
主题嘉宾: 咸宁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洪斌及四个业务科室负责人
访谈内容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洪斌做客“政风行风热线”

  主持人:电波沟通无限,拨打政风行风热线,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听咸宁广播电台调频88.1兆赫新闻综合广播,调频95.9兆赫交通音乐广播,为您并机直播的大型新闻舆论监督栏目《政风行风热线》。我是主持人。

  在今天的节目中,前来与我们交流的是咸宁市国税局的5位嘉宾。他们分别是:

  咸宁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洪斌

  咸宁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科科长 章光伟

  咸宁市国税局所得税科科长 程时川

  咸宁市国税局征管科科长 成忠兴

  咸宁市国税局温泉城区办税服务厅主任 何勇

  欢迎几位的到来。直播间的两部热线电话:8154257,8154258已经为您开通,听众朋友们如果需要咨询国税政策,或者对市国税局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以及有其他方面涉税问题需要与主持人、嘉宾交流的,都可以拨打这两部热线电话。节目开始之前,请彭局长与我们的听众朋友打个招呼。

  彭洪斌:主持人好,各位市民朋友、广大纳税人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这个平台,就一些涉税问题与大家交流、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国税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持人:党中央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科学判断,为国税部门做好新时期税收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彭局长,请你介绍一下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们市国税局如何去把握和努力做好税收新常态下的国税工作。

  彭洪斌:好的。2015年,全市国税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税收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把握“坚持依法治税、推进改革创新”两大主题,切实规范税收管理,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始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管善待,倾情带队,全面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为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实现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是要积极把握组织收入的新常态。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经济发展将步入一个合理、平稳增长的“新常态”,我们要抛弃税收“速度情结”,牢固树立经济税收观,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组织收入和质量管理体系。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无税禁收。二是要积极把握税收法治的新常态。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要对法律心存敬畏,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三是要积极把握税收管理的新常态。面对今年“营改增”的全面落实,纳税服务、税收征管、出口退税及国地税合作等四个规范的落实,绩效管理的全面推进,风险管理、信息管税的进一步得到规范。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改革创新、管理创新,建立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适应的创新机制。四是要积极把握纳税服务的新常态。要坚持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建立起“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新体系。五是要积极把握作风建设的新常态。我们要适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坚守八项规定的行为规范,努力做到“三严三实”,以清风正气推进国税事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六是要积极把握“绩效管理”的新常态。2015年是国税系统绩效管理的推进年,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实现了全覆盖,今后一个时期,绩效管理将成为开展国税工作的“指挥棒”。这样一来,必然对传统的管理思维、管理方式带来深刻影响。这就需要我们从思想认识、制度设计、工作重心以及资源配置上加快转型升级,建立与绩效管理相匹配的管理体制机制。

  主持人:市国税局在简政放权,全力打造最优税收环境主要举措有哪些?

  章光伟:我们立足简政放权,发挥职能优势,全力打造最优税收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主要举措有:一是简政放权,为纳税人全面松绑。自2014以来,我们按照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审批改革,经过三个阶段努力,涉税行政审批权事项由最初的112项减少到7项,其他全部按要求取消或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为纳税人全面松绑。二是阳光运作,税收执法权全面公开。主要是“双晒”。即晒清单——简化、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实行清单管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收暗放等问题。晒流程——据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编制税收执法流程图,全面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规范处罚裁量权,健全政务公开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缩短审批时限,全面推行集中审批制度。按照审批职能、审批事项、审批人员“三集中”要求,各县市区局设立集中审批办公室,统一负责涉税事项的调查和审批,由原来最短20个工作日内审结一律缩短为3至5个工作日内审结。全面推行了集中审批、限时审批、阳光审批等“五个审批”制度,提速增效,着力打造“政策环境最优、管理流程最简、办税成本最省”的“税收特区”。并利用执法考核系统和执法监察系统对审批环节、审批时限进行全程监督,实行责任追究。

  主持人:经过行政审批改革,到目前为止我市涉税行政审批主要有哪些?

  章光伟:实行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重要举措。自2014年以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积极落实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经过三个阶段的努力,涉税行政审批权事项由最初的112项减少到7项,其他全部按要求取消或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具体来说,需要行政审批的主要是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等七项。需要说明的是,我市只保留6项行政许可,另外一项“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属省以上税务机关的权力。

  同时,我们要求全市各级国家税务局要认真贯彻执行总局决定,全面落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要及时修改涉及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相关规定、表证单书和征管流程,明确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后续管理要求;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主持人: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作为第一件大事,市国税局的涉税行政审批权事项也由最初的112项减少到7项,其他全部按要求取消或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政放权的改革红利已经得到很大的释放,那么我们国税部门在提质增效特别是在出口退税和免抵方面又做了哪些呢?

  章光伟:2015年1至5月,全市实现外贸出口总额11559.3万美元,同比增长-10.9%。出口的主要产品为机电产品和服装纺织品。其中:机电产品出口1830.1万美元,同比增长-42.7%,服装纺织品出口5030.9万美元,同比增长-1.7%。办理出口退(免)税13472元,同比增长2.92%。虽然今年1至5月,全市外贸出口总额是下降的,但我们办理的出口退(免)税是增长的,给我市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也是国税系统落实简政放权,提质增效, 服务咸宁经济转型发展的具体体现。我们的主要举措是:1、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促进外贸稳定发展,自2015年1月1日起,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2014年原负担的出口退税基数,定额上解中央。2、今年1月1日起,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再度上调,纺织服装实现全额退税。3、积极向省局争取出口退税指标,确保及时足额退税。目前省局已下达出口退(免)税指标14000万元,其中:退税9000万元,免抵5000万元。4、对出口企业进行分类,加快退税进度。扩大一、二类出口企业数量,对一类企业实行凭信息退税,并确保企业在申报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到位。对二类出口企业的退税实行抽查,大大加快了出口退税审批进度。5、下放出口退税审批权。继去年下放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至县市区局后,今年进一步下放免抵审批权县市区局,退税审批时间平均缩短5-7天。今年还将积极探索下放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6、完善重点出口企业联系制度。加大对我市重点出口企业的调研,了解出口企业的实际困难,制订个性化服务措施,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和上门服务等服务举措。7、简化出口退税申报单证。从2015年5月1日起取消纸质报关单。8、积极开展退税提醒服务。每年在3月底通过QQ群、网上申报系统等方式对出口企业上年度未申报数据进行提醒,督促企业在4月申报期内及时进行退(免)税申报,减少企业因逾期未申报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9、及时为出口企业办理延期申报。向出口企业宣传延期申报政策,2015年已向省局上报湖北丽尔家日常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出口企业延期申请,减少企业因逾期不能退税情况发生。10、积极为出口企业开展退税账户托管贷款。查询统计企业出口未申报退税金额,以退税款作为担保在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自2012年12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行营改增,一转眼,试点已经几年了,能给听众简单介绍一下“营改增”试点以来的基本情况及成效吗?

  章光伟:好的。

  总体看,试点运行平稳,好于预期,渐行渐好。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试点企业已达2682户(不含临时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274户,小规模纳税人2408户。较改革初期517户,增幅达418.76%。说明改革的利好政策有吸引力,更多经营者愿意参与到改革中来。

  从税收情况看,2015年,截至6月底,全市试点企业共申报营改增销售收入27.37亿元,实现“营改增”税收收入1.01亿元。
  从税负变化看,2015年,试点企业共减负1084.98万元以上,95%的企业实现减负或税负无变化,只有5%左右的企业税负有所增加。而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众多个体户,都实现减税,减税幅度达40%。
  从改革成效看,改革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完善了税制;推动了经济结构调整,助推了经济增长。“营改增”让我们更坚信,改革是最大的红利,制度创新是红利的源泉。

  主持人:自2013年以来,国务院陆续出台多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具体介绍这些政策以及执行情况吗?

  章光伟:嗯,好的。

  按政策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其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小规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今年以来,为确保国务院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税务总局将其列入“一号督查”事项,从多个方面部署,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让纳税人真正享受到优惠。

  截止6月30日,2015年,全市小规模纳税人共因该项政策享受减免税额2832.97万元。

  主持人:程科长,您好!平时看新闻、看报纸、开会等许多场合经常听到小微企业这个概念,请你谈谈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又是什么呢?

  程时川: 谢谢主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的概念略有不同,所得税概念上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一个前提”和“三个标准”:一个前提是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三个标准主要包括小型、微利和资产总额。一是资产总额,要求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主持人:谢谢程科长解释了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的概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2月份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减税力度。请你介绍一下今年出台的国税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程时川: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在促进创业创新、稳定经济增长、稳定和扩大就业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小微企业国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方面主要是减低税率和减半征收。今年税务总局出台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扩大受惠面。享受所得税减半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从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计本年可能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在预缴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二是简化备案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今后可以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再不需要专门准备资料备案。三是延长优惠计算口径和享受优惠时间。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由原来按月平均值确定延长为按季度平均值确定;享受优惠时间从2016年延长到2017年。

  主持人:程科长,这次小型微利所得税优惠政策3月份才出台,有些企业可能无法及时了解政策的内容,国税系统采取什么措施让全市几万户企业能及时知晓这一政策,并在4月份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时按时享受政策优惠?

  程时川:政策出台时间较晚,确实给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4月份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优惠带来很大压力,但全市国税系统领导高度重视、变压力为动力,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政策知晓率全覆盖、落实政策全覆盖,让小微企业及时享受了改革红利,较好地落实了优惠政策。具体有八项举措: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国税部门都成立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协调和督查工作。同时及时将落实政策融入全市“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之中,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网络、报纸、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预缴申报界面增加政策宣传页面,保证所有企业知晓优惠政策。

  三是印制宣传手册。市局及时统一了印制《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宣传册》,分发各地送达每一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手中,且要拿回纳税人签字回执,使符合条件的每一纳税人都能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税收优惠政策,掌握实施条件和办理手续。

  四是加大培训力度。抓好国税干部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帮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纳税人学校举办企业办税员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电话咨询、QQ群、上门辅导等面对面的方式不断加强政策培训力度。还安排专人在办税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辅导纳税人做好申报。

  五是设置软件提示。全省国税部门根据本次小型微利企业扩大优惠后的情况,及时修改了申报管理软件。预缴申报系统根据企业自行填报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三项指标,自动判断后告知企业是否符合享受优惠条件并发出提醒,纳税人确认后才能成功申报。

  六是简化优惠手续。将小微企业享受优惠专门备案改为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自动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报送专门备案材料。对系统内部,我们要求做好纳税辅导,优化纳税服务,简化办税程序,保证小型微利企业依法享受合法权益。

  七是采取补救措施。对因各种原因未及时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主管税务机关在季度申报期结束后,采取电话、上门温馨提示等跟踪服务,查明未享受优惠的原因,进一步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覆盖面。

  八是强化督查和绩效管理。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是国家税务总局今年一号督查事件,各级国税部门采取有力举措层层抓落实。我市国税部门把该项政策落实纳入了税收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加强日常督查工作的同时,以考评促落实、以结果论成绩、取得明显成效。

  主持人:2010年以来,国家出台并不断调整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我市小微企业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的情况如何呢?

  程时川:国家持续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给小微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据统计,全市2014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符合小微优惠条件的企业3,590户,有盈利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866户,实际享受优惠企业866户,共减免所得税额191万元,优惠面100%。2015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符合小型微利优惠条件企业4,196户,有盈利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560户,实际享受优惠的企业560户,共减免税额84万元,优惠面100%。预计2015年全年小微企业可以减免税额350万元左右,税额虽然不多,但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能发挥积极作用。

  主持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2014年出台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有什么特别优惠?

  程时川:《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中规定的适用于所有企业的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 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有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开始可以一次性扣除。

  从我市情况来看,2014年全市六大行业企业共179户。从年度申报情况来看,2014年度汇算清缴,全市共有145户企业申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其中属于6大行业的企业有14户),累计加速折旧额2,866万。从季度申报统计情况来看,2015年1季度全市共有126户企业申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税收政策,累计加速折旧1,367万元。其中,属于六大行业的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有88户,累计加速折旧金额534万元;享受允许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38户,享受加速折旧扣除金额834万元。

  主持人:自2015年1月1日起,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在纳税人中全面推行,那么对这一系统的推行,能做个简单的介绍吗?

  章光伟:可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2015年1月1日起,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在全国新办纳税人中全面推行;4月1日起,升级版系统在全国存量纳税人中全面推行。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涵盖在线开票、报税、认证、数据比对、纳税申报等功能。目前已经实现在线开票、发票信息实时上传功能,纳税人不用每月到国税机关进行抄报税。升级版系统将建立全国统一的增值税纳税人档案,覆盖所有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全票面信息将实时上传税务机关,汇总形成电子底账,极大地压缩虚假发票的空间,将成为打击虚假发票的杀手锏。

  截止6月30日,全市共有4063户纳税人进入发票系统升级版运行。对于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目前不得纳入升级版系统推行范围。纳税人目前可以在联网状态下,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主持人:近年来,国家为了进一步推动节能减排、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正确引导消费行为。 今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上调成品油消费税, 2月对电池、涂料开征消费税,5月又调整了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消费税调整迈出了第一步。那么对于纳税人来讲,消费税的调整对应的纳税申报的调整,特别是5月10日起实行的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的调整,纳税人申报时对税率的填写有点茫然,能详细指点一下吗?

  章光伟:好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由于该政策从5月10日起实行,所以对其消费税实行分段申报。

  对税款所属期为2015年5月的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适用过渡期纳税申报安排,同时分段填写纸质的《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过渡期)》,同时将纸质申报资料及《卷烟批发企业月份销售明细清单》电子数据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其中:对所属期为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9日的卷烟消费税,纳税人依据调整前的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计算填写。对所属期为2015年5月10日至2015年5月31日的卷烟消费税,纳税人依据调整后的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计算填写。对税款所属期为2015年6月及以后的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使用调整后的征管系统办理纳税申报。

  主持人:5月1日起,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成科长,你能介绍一下我们咸宁市国税部门推行的情况吗?

  成忠兴:好的。我们咸宁国税推行的时间是6月1日。《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有六个创新之处。一是执行政策规范。所有规范事项坚持依法依规,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总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政策依据。二是办理业务标准。业务流程与办理规范保持一致,把涉税事项确定在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上,并对应每一节点提出统一的工作要求。三是管理要求统一。每一征管业务事项体系完整、独立成项,尽量做到将抽象的法律规定整合为具体、可操作、标准化的征管实务。四是业务流程简约。减少表证单书,简化工作程序。把每一业务事项按照“启动—处理—结束”三个环节有机串联起来,做到精简、高效。五是指导工作实用。便于操作、便于执行、便于落实,力求检索简单、脉络清晰、示范直观、提示明确。六是具体应用可扩展。考虑各地实际,在业务事项描述中专设业务创新处理条目,融合征管实践创新内容,实现对税收创新业务的引领和兼容。

  推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将给纳税人带来新的纳税体验。涉税事项更确定。坚持税收法定原则,所有税收征管事项,包括业务事项本身、处理过程、处理内容皆于法有据,确保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标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管理服务更公平。通过统一办税事项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要求、公开办理过程和结果,规范税务机关履行职能,快速响应纳税人的办税要求和诉求,防止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业务办理更便捷。切实落实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税收优惠类业务实现适度归并,将税收优惠业务分为备案和审批两大流程,将具体的优惠事项业务处理要求归为附列资料,确保优惠处理流程规范稳定。办税成本更经济。合理设计征管业务必经的办理环节和工作职责,利用信息技术,将需要纳税人跑多次的事项简化为即办事项,简并优化相关涉税文书资料,能生成的不用报送、能共享的不用采集,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业务简化和权限下放情况:

  (1)优化办结方式。将18项限时办结业务调整为即时办结。如票种核定、非正常户解除等。(2)下放审批权限。下放审批权限35项。如停复业登记,核批岗由部门负责人调整为受理人等。(3)缩短办结时限。19项业务缩短办结时限,减少办理时限336个工作日。(4)减少资料报送。简并报送资料16项,涉及资料种类18种。(5)简化审批节点。简化审批节点共11项。如延期申报取消由征管部门核准等。取消地市级审批节点2项,分别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和死欠核销。(6)简化业务事项。简化业务事项105项,占全部537项具体业务事项的19.55%。采取网上审批或申报方式办理事项24项。

  主持人:纳税服务是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提倡的一个热点,也是广大纳税人关注的焦点。自2014年10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试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简称《规范》1.0版),我市国税系统同步实施。今年3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又进一步推行覆盖省、市和县三级税务机关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简称《规范》2.0版)。国家税务总局为什么要制定纳税服务规范,并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进行升级?

  何勇:制定实施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规范,是税务机关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促进依法治税、规范执法、改进作风、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制度化、长效化的重要成果,是提升税务部门效率和形象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加快实现税收现代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1.0版)首次从制度上统一规范了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流程,为纳税服务统规立矩,实现一把尺子对待纳税人,一个标准服务纳税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纳税人报送资料、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和办税时间分别减少30%以上,即办事项增加50%以上。自2014年10月1日试行以来,总体运行情况平稳,社会各界反应良好,服务成效日益显现。同时,从服务事项的完整性看,《规范》1.0版仅覆盖了县级税务机关面向纳税人的前台服务事项,还有一些服务事项分布在省、市两级税务机关,需要统一进行规范;从领导的要求看,要不断对纳税服务规范进行评估完善,充分体现依法治税和简政放权的要求;从纳税人需求看,希望得到“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的服务。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对《规范》1.0版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和提升优化,最终形成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2.0版),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主持人:与1.0版相比,2.0版有哪些改进?另外,您能不能介绍一下2.0版的基本情况?
    何勇:《规范》2.0版与《规范》1.0版相比,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了升级改进:一是贯彻依法治税,所有规范事项均依法依规进行梳理和完善:二是深化简政放权,调整缩减审批事项,下放部分审批权限;三是充实完善内容,新增省市税务机关规范事项,补充地税业务规范事项;四是提升服务水平,缩短事项办理时限,优化办税流程环节;五是强化权益保护,注重服务小微企业和自然人等纳税群体;六是便利基层操作,规范事项按国地税、省市县、审批类等区分标注。
    《规范》2.0版立足税务部门的前台服务,涵盖纳税人依申请和税务部门依职权的服务事项,具体包括9类76项236个服务事项1372个服务规范。9类分别为税务登记规范、税务认定规范、发票办理规范、申报纳税规范、优惠办理规范、证明办理规范、宣传咨询规范、权益维护规范、文明服务规范。每一类包括概述和每个服务事项的业务描述、报送资料、基本流程、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并标注省市县、国地税服务事项,最后用“附表”简明概括该类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此外,为了便于读者理解《规范》2.0版内容,附录部分对一些术语作了解释;以《服务事项类别表》的形式列示每个服务事项的税务类别、审批类型、业务层次。

  主持人:《规范》的实施将为纳税人带来多大幅度的办税便利?

  何勇:据国家税务总局测算,服务规范在全国实施后,纳税人报送资料将减少 39%以上,办税环节减少62%,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税次数减少47%,很多原来一天办不完,需要纳税人跑多次的事项,通过优化简化流程而成为即办事项。据统计,服务规范实施后,办税时间户均缩减34%。

  彭洪斌:谢谢大家的提问,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咸宁国税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恳请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帮助我们的工作、监督我们的工作。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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