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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局:微信购买发票抵扣税款被刑拘
发布日期:2017-07-06 作者: 方炯昌 刘智利 来源: 崇阳县局 浏览次数: 次

    近日,经公安经侦部门侦查询问,崇阳县某包装公司负责人刘某,因多次微信联系和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被作为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2017年4月,崇阳县国税局沙坪税务分局监控发现,某包装有限公司有异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嫌疑,遂向县国税局稽查局移交案件。

  崇职县国税局稽查局迅速组织力量展开调查,但联系企业法人代表,法人称已外出打工,到生产经营地查看,企业已停产,联系企业会计,会计说是兼职,对企业经营活动毫不知情,提供的财务资料残缺不齐。

  崇阳县国税稽查局随即提请公安提前介入,将企业法定代表人刘某传讯到案。

  经询问,刘某在开业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为了少缴税款,多次通过微信联系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税款,再按总额的3.3%支付手续费,初步统计涉案税款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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